合法在美国工作的签证种类繁多,美国L-1签证一直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申请人的欢迎,每年移民局签发量超7万张。但作为美国最难获批的非移民类工作签证,美国移民局对L-1签证的申请审核严格程度逐年增加。美国签证找大鹤过往经验不完全统计,美国L类签证申请被要求补件(RFE)的概率近年来一直维持在50%上下,被要求提供额外证明文件将直接导致进一步的审理延误,甚至遭到拒绝。但尽管如此,鉴于其周期快速、投资成本低、可衔接转绿卡等诸多优势,L-1签证依旧受到众多企业家和高管的青睐。接下来,美国签证找大鹤给大家分享几个L-1A签证申请过程中移民局常见补件/拒签原因,以及如何能提高通过率。
原因一:未能证明申请人的美国公司是一家有“发展前景”的公司
其实在移民法案中,对L1申请人所在公司的规模并没有明确的要求,也没有规定美国境内公司要达到什么样的规模才有资格担保其员工的L-1签证申请,甚至允许派遣高管前往美国成立新公司拓展业务的模式来申请L-1A签证。
但是,不管是之前已经有美国公司还是计划短期内成立美国公司,都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公司现在或未来是有实际业务运营的需求,是在“doing business”(指定期、系统和持续地提供商品和/或服务),否则很容易被质疑公司未来是否有持续可发展的可能性。
美国签证找大鹤建议:针对已有成熟运营美国公司的申请人,尽可能详细地提供公司已经运营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税文件、财务数据、银行流水、业务发票合同等;
针对新设美国公司,可以允许跨领域投资和创业,可以是相同的业务,可以是上下游领域,也可以是完全不相关的领域,但由于新设公司并无过往运营文件可提供,那撰写一份完整清晰的商业计划书很有必要,计划书中需要说明该业务在美国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原因二:申请人过去个人的高管资质和背景存疑
美国L-1签证申请人并无明确的学历、语言或年龄要求,但移民局非常看重申请人本人的高管资质,L-1A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必须展示其在实际工作中具体承担高级经理的管理职能或决策性职能,仅仅是在职务头衔上挂着“经理”或“高管”的字样是远远不够的。
比如某位L1A申请人是公司内部董事会成员,但平时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管理只是挂名,这种情况是不符合申请要求的。更有甚者,有的申请人直接“无中生有”制造虚假文件,最后被移民官发现后不仅会被直接拒签,且会在美国官方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为以后申请其他签证留下更深的隐患。
大鹤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撰写详细的工作职责信以及相应辅助文件,比如申请人有人事任免权或财务报销批准权限,那需要提供过去真实履行该项职责的签字授权证明材料;阐述申请人过往经历背景优势,突出申请人卓越的企业管理才能或者对公司做出过的杰出贡献。这一点非常考验文书撰写功底。
原因三:美国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的关联关系
美国L1签证是跨国企业内部员工派遣去美国工作的签证类别,所以需要美国境内和境外公司之间满足一定的关联关系,否则不能构成“派遣”行为,而不符合L1申请要求。移民局对两家公司之间有明确的ownership and control(所有权和控制权)要求,还会通过VIBE system来获取该美国公司和境外企业关联关系、公司业务运营、财务经营和公司雇员等公开信息。
大鹤建议:移民局对公司之间关联关系要求非常灵活,常见的子母公司或兄弟公司关系都符合申请要求,并且支持临时转股。申请人背后公司之间关联关系情况复杂,美国签证找大鹤过往有协助过各类公司关系背景的申请人完成转股并办理L1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方案建议。
除上述常见原因,美国签证找大鹤还有收到市面上有申请人在移民局递交I-129获批之后,在面试阶段被拒的情况。其实正常情况下移民局的审理要求比领事馆更为严格,移民局获批后基本没太大问题,但也不排除由于面试准备不充分或申请递交文件信息复杂混淆等原因,会在面试的时候被签证官拒签。所以在选择办理机构的时候,需要慎重考虑对方是否包含后续面试辅导等全套服务。
2016/9/23 | Tags:L1签证,拒签,通过率 | 美国签证 | 微信号:usadahe